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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人將質量為2公斤的手提箱由地面等速提高至高度為0.5公尺後,沿水平面緩慢行走10公尺。設行走時手提箱維持在離地面0.5公尺的高度,則此人對手提箱總共作功若干焦耳?(A)0 (B)1 (C)9.8 (D)196 (E)205.8 我知道 手的鉛直向上的力 對手提箱作g焦耳的功,那人在行走時 手的水平方向的力(摩擦力??) 對手提箱(把手)就不會作功嗎? 我的看法有二: (一)K=1/2MV^2,題目說"緩慢行走"所以是不是因為V代零點多進去V^2就更小了,K值接近零可忽略? (二)還是因為剛走動時做正功,而走完10公尺停住時又做了負功,所以不做功? 那如果有一個人"緩慢"走了一公里依照(一)所以不做功? 還是有一個人走了一公里依照(二)所以不做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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