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保護法規範的定型化契約中,要符合平等互惠原則,若違反其原則,則該契約無效。
請問:一個賣菜的店家在牆上貼個公告「若被發現偷竊店內物品者,則須以物品價值百倍賠償店家。」
這樣的公告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嗎?
因為店家要求的是「百倍」,而不是原價買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