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雄是光復初期住在台中的佃農,後來地主移民到美國,想把地賣掉,在政府的政策下,地主的農地佃農有優先的購買權力,於是武雄向農會貸款,買下了他所耕作田地,變成自耕農。請問這是公地放領還是耕者有其田?為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