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練新法
典論論文中有一句「不託"飛馳"之勢」,
請問:為什麼:『飛馳→指飛黃騰達的達官顯貴』這樣屬於"借代"修辭呢??
請老師解釋,謝謝。
【我的借代修辭只知道.....以部分代替全體>< ex:錦"鱗"游泳:鱗→魚 為借代。請問上述跟這個是同一類借代嗎??!!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