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人住宿,平均分攤住宿費用30美元,每人各將10美元交給服務生,再由服務生轉交給老闆.老闆因為心情好,給三人打折後,找回5美元給服務生.但是服務生因為貪心,私吞了2美元,只還給三人3美元,三人分3美元,即每人退回1美元.合計一人付9美元,加再一起共27美元,再加上服務生私吞的2美元,一共是29美元.請問為何與最初付的錢不一樣?請解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