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認為,所為平等,係指實質上之平等而言,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,得斟酌規範事務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差別待遇,且其基於合理之差別對待而以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所為之限制,亦應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。
上文中所提之實質平等與差別待遇的關係,與下列何者相符?
(A)基於生理性別之差異要求男性一律服兵役,女性則不必
(B)基於謀生之機會不同,非視覺障礙者不得依法從事按摩業
(C)自耕農與非自耕農取得農業用地後,後者需繳納土地增值稅,以獎勵耕種
(D)國家對勞工與公務員退休生活之保障採相同方法,以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義
答案為(C)
請問(A)錯在哪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