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搜尋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1. 兩題我都不太懂!
2.為什麼絕對多數決只有單一選區而沒有複數選區?
3.自解除戒嚴後,我國的選舉制度隨著年代的變遷而有所變革。就立法委員而言,目前我國立法委員產生有下列哪些方式?
(A)區域立委採取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(B)不分區立委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產生 (C)無黨籍立委可列名政黨比例代表名單
答案:(B.) ,但為啥(C)不可以選?
4."各政黨的席次分配以各政黨區域代表得票率總數為依據"和"得票比例分配席次"有什麼不同?
前者不知道錯在哪裡..
5.根據我國工民投票法規定,公民投票及為人民哪些權力的展現?
答案有:創制.複決 請問為什麼沒有罷免權?
但還有另一題是:就我國而言,下列哪吸情況需由公民以投票方式做最後定奪?
可是這題答案卻有"總統罷免案"
請問有什麼不一樣?????
謝謝!
|
(原作者於 2013/07/04 09:16 重新編輯過)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